
6月17日,马先生急匆匆地来到国家税务总局濮阳市华龙区税务局办税服务大厅,咨询自己的个税如何缴纳。原来,马先生在一家企业的乍得共和国分公司担任厨师工作,年收入超过12万元,财务部门通知他需要在6月底前完成国内申报。而他对相关业务一无所知,因此六神无主、惴惴不安。

马先生的收入证明和在乍得的缴税证明(法文)
问清了事情原委后,该局税务人员先耐心安抚了马先生的焦虑情绪,随后请他提供自己在乍得的收入证明和纳税证明,并询问是否有扣除项目等。然后,帮助马先生核实清楚赡养老人、子女教育和首套房贷款利息金额后,辅导他逐笔录入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
税务人员贴心地向马先生解释,居民纳税人个人在境外取得收入,需要在境内缴纳个人所得税。其已在境外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可以抵免其按境内的个人所得税法计算的应纳税额。马先生在乍得已缴的个税税额大于按照境内个人所得税法计算的个税应纳税额,就不再需要在境内缴纳个税税款。换言之,如果马先生在乍得已缴的个税税额小于境内应纳税额,才需要补缴差额。马先生听到这一番讲解后如释重负,连连称赞税务人员急群众所急、想群众所想,是实实在在为人民服务的好公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