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濮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县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的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起草背景
按照《河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26号)规定和《濮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工作的通知》(濮政办明电〔2025〕10号)有关要求,需要对我县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此外,相关法律法规和现实情况也发生了一些变化,规范性文件需要作出相应的调整,故今年我县开展了规范性文件的全面清理工作。
二、起草过程
根据省市工作要求,濮阳县政府对2025年8月31日前以县政府及以政府办公室名义制定的共计92件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进行了认真梳理,逐件征求各起草部门(实施部门)意见,由相关部门提出初步清理意见,填写《濮阳县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意见表》报送县司法局汇总统计清理结果,初步形成了规范性文件清理清单,并广泛征求了社会意见。
三、清理结果
经汇总统计,此次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共梳理文件92件,其中拟保留80件、拟失效11件、拟废止1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