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关于推行有奖发票工作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7号)的规定,现将濮阳市有奖发票2019年第1期二次开奖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开奖时间:2019年6月20日
二、开奖地点:国家税务总局濮阳市税务局
三、开奖范围:参与本期二次开奖的发票范围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含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增值税卷式普通发票,以下简称“普通发票”)
(一)购买方为个人消费者的普通发票;
(二)在2018年8月1日起至2019年5月31日(含)期间已参与一次开奖的普通发票;
(三)已采集普通发票持有者个人信息;
(四)经校验为非作废发票的。
四、奖项设置
本期有奖发票二次开奖设三档奖项,一等奖10万元1名;二等奖3万元2名,三等奖1万元5名。
五、开奖方式
本次开奖由河南省濮阳市中意公证处监督,国家税务总局濮阳市税务局工作人员在公证部门的监督下,从符合参与条件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中随机抽取中奖发票。
二次开奖结果将于开奖之日起通过国家税务总局濮阳市税务局官方网站对外公布,并通过登记参与二次开奖信息时填写的手机号码通知中奖者本人。
六、兑奖方式
中奖者本人需自开奖结果公布之日起60日内到国家税务总局濮阳市税务局指定地点兑奖(如遇法定节假日,以节假日期满的次日为兑奖截止日期),逾期未到指定地点领取奖金视为自动放弃。
(一)兑奖时间
兑奖期限内工作日8:30--17:30,请中奖者至少提前一个工作日预约(预约电话:0393-6677607),具体事项以电话通知为准。
(二)兑奖地点
濮阳市华龙区黄河路260号,国家税务总局濮阳市税务局货物和劳务税科。
(三)兑奖所需资料
1.增值税普通发票或增值税卷式普通发票:中奖者本人携带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两份、参与二次开奖时登记的手机号码、中奖发票的发票联原件及复印件两份兑奖。
2.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中奖者本人携带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两份、参与二次开奖时登记的手机号码、中奖发票版式文件打印件两份兑奖。
兑奖者提供的中奖发票的发票代码和发票号码以票面打印的电子信息为准,兑奖者应当如实提交有关资料,对其提供资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供合法的书面委托材料和受托人身份证明。
(四)其他事项
票面破损、涂改、污染严重、无法辨认票面内容及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发票不予兑奖。
兑奖者领取二次开奖中奖奖金时,应按现行税收法律法规缴纳个人所得税,由兑奖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濮阳市税务局代扣代缴。
国家税务总局濮阳市税务局
2019年6月10日